今天一大早,得知斯特恩仙逝一事,我心情很沉重。

斯特恩的历史功绩当然有目共睹,比如梦之队的促成,NBA的全球化,把NBA带到中国,创立NBA中国赛等等,但相较于斯特恩为NBA联盟做过什么,或者说那些“dos”,我更在意他不让NBA联盟做的那些“don'ts”。

30年来,他不让联盟做什么?

他一手出台NBA对吸毒球员的处罚规定,不让球员们沉迷于毒品和兴奋剂,让这个联盟逐渐与毒品、兴奋剂划清界限,重新赢回民众的信任。

他刚上任就厉行改革,在全联盟施行工资帽制度,不让财大气粗的豪门老板随意签下大牌球星,从而尽可能保持各队实力的相对均衡,避免NBA沦为“寡头联盟”。

他无视球员抗议,强制推出条款堪称严苛的“限衣令”,不让球员们穿着过于街头、过于随意的服饰出现在正式场合,只求能打造出更符合主流消费人群审美标准的球员形象。

他重拳打击球场斗殴,仅主要肇事者阿泰斯特一人就被禁赛72场比赛,创下NBA史上最重罚单纪录,不让球员们在球场上动辄拳脚相加,更不许球员们对衣食父母挥拳相向。

他名为NBA总裁,实际上只是30支球队老板共同雇佣的一个高级经理人,但他却“以下犯上”,先后处罚过“疯狂老板”马克-库班无数次,不让他以老板的身份、却从球迷的角度随意发声,目的只是为了捍卫联盟规则。

他代表联盟托管新奥尔良黄蜂队,对湖人求购保罗的交易以“篮球原因”果断喊停,不让湖人组建出“科比+保罗”的超级双人组合,因此甘愿遭受万众骂名,只为了能最大可能地保持黄蜂队的吸引力,从而能让这支球队继续留在新奥尔良。

他严肃整治NBA裁判赌球事件,坚持强调多纳吉涉赌只是其个人行为,不代表联盟整体,将“涉赌黑哨”与其他裁判完整剥离开,不许人们借题发挥、把污水泼到所有NBA裁判员的身上,从而最大可能地降低了“涉赌事件”对NBA品牌的重大伤害。

类似的“说不时刻”数不胜数,比如规定“19岁以下球员不得参加选秀”,宁可复出停摆代价也不轻易向球员工会低头,不允许森林狼和“状元秀”乔-史密斯私下签订密约,直到卸任都拒绝让NBA联盟继续扩军,也因此让西雅图时至今日都无法迎回超音速队……等等,不胜枚举。

上述种种决定,未见得都是百分百正确,甚至有一些直到今天依然饱受诟病。但更习惯说不的斯特恩,让我们看到一个顶级管理者对权力的敬畏。他深知自己以NBA总裁身份走出的每一步, 都会对这个联盟、这项运动、乃至全世界的篮球迷们产生深远影响。因此,他唯有临深履薄、谨小慎微,宁可保守,也不激进,宁可小心行得万年船,也不一时冲动就毁了前辈基业。

曾国藩最推崇的做事方式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目标要高远,但路要一步步走,一口吃不成个大胖子,棋错一着却有可能满盘皆输。显而易见,虽然远隔重洋、时空相异,斯特恩的行事方式恰恰符合中国古代圣人的这八字原则。

你很难设想,如果由他继续担任NBA的主事人,他会容许球员或总经理们把赛场当做个人zz诉求的宣泄口,把个人的道德优越感凌驾在联盟整体利益之上。你也很难想象,他会冒着激怒一国人民之大不韪,任由事态一步一步恶化僵持,而迟迟拿不出一个解决办法。

因为他的保守、执拗、顽固,斯特恩显然不是一个人人都满意的管理者,至少对他不感冒的球迷大有人在。每年选秀大会上,现场球迷向他发出震天嘘声已经成了一项传统。但老板们对他肯定是无比满意的,因为在他的治下,每支NBA球队的市值均值已经跃升到6亿美元,参与这项生意的每个资本玩家,都获得了远超预期的回报。作为30支球队老板的利益代言人,斯特恩完美地履行了自己的责任。

而且,就像丘吉尔所说的那样,民主不是最好的制度,但更重要的是,它肯定不是最坏的。同理,保守也许难以建立大的事功(但也未必不能),但至少它很难造成大的破坏。如果遇到头脑不清而又激进冒失的管理者,“一人失德,则波颓瓦解,四海共罹其祸”。

就像现在的局面一样,谁也不知道,这个心结一旦结上,该怎样才能完全解开。

也正因此,在斯特恩先生与世长辞的今天,我更加想念这位白发苍苍、笑容可掬的老人。

最终,我在朋友圈写下这么一段话,能看懂的,应该都看懂了。

“作为NBA总裁,斯特恩先生最大的功绩在于敏锐识别出全球化趋势,并成功把NBA品牌推广到全球各地。他不只是一个营销天才,更是一个洞悉人性、脚踏实地的大师。他清楚知道自己所处的历史阶段,理解自己的职责角色和责任,所以他为这个赛事的从业者明确标注出禁区和边界,尽其所能避免他心爱的运动和商业机会被各种自以为正确的理念所伤害。他明白自己所做出的决定,会对无数从业者和无数篮球迷产生巨大影响,因此他宁可保守、绝不冒进。我会想念这样一个优秀的管理者,感谢他让我如今的工作成为可能,也期望我们共同热爱的运动能越来越好,不再被那些虚妄的理念所绑架。斯特恩先生,R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