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罗技术更好,也喜欢炫技,然而没见什么人针对他报复性犯规。内马尔最大的问题在于他很多时候在无关紧要的位置,为了炫技而炫技,对球队的进攻没什么建设性作用。防守方也是职业球员,人家分得清什么是炫技什么是得瑟。犯规都是技不如人,是无能的表现。后卫靠犯规多遏制对手进攻,不算本事,因为犯规大多被察觉,会有被对手二次进攻的危险,会有自己累积黄牌停赛,更严重的是自己直接被罚下,球队少一人。

这里我还联想到几个球场上司空见惯的现象:一。比如0:2落后的球队,打进一球而且时间所剩不多,此时进球方会拼命想抢过球跑到中圈放好;而丢球方则由于还领先一球,则会想方设法阻挠进球方去快速捞球。有时两队队员会在球网里大打出手。遇到这类冲突,裁判往往只是息事宁人,从不严格执法出示黄牌红牌。这种冲突,从规则角度就该这样规定:一旦球进网并被判有效,此时球权归丢球方所有,任何进球方球员,胆敢再碰一下比赛用球,裁判将立即出示黄牌警告。而为防止丢球方故意拖延开球,球进后规定由裁判持球,以正常速度走到中圈放下并示意双方恢复比赛。

二。比如一方领先,某球员在裁判没判犯规的情况下,倒地很久。此时必然落后方会有人上前附身训斥或嘲讽倒地队员,或挥手示意他赶紧起来;更过分的是落后方会有球员直接上前拉拽对方。这种局面极易造成两队队员发生大面积争吵甚至群殴。规则就该规定:凡是没请示裁判,而直接用语言攻击对方倒地队员者,一律出示黄牌警告。

凡没请示裁判而直接动手拉拽拖对方队员者,属于球场上无球状态侵犯他人身体行为,必须直接出示红牌罚下。而为避免倒地球员故意拖延时间,规则还该规定:一旦有球员倒地,比赛组委会担架立即把该球员强行架出场地,出场后,五分钟之内不准进场。或者出场后该球员立即拒绝治疗直接要求进场,裁判必须对他出示黄牌警告。只有黄牌和红牌舍得果断掏,才能狠狠打击球场上的不君子行为。靠球员和球队自律,根本就没用。

内马尔是一个犯规很少的进攻球员,我们作为足球的观赏者,应该对内马尔这种进攻球员选择什么样的踢球方式表示尊重,宽容;对他受侵犯后的反应,也不要大惊小怪。战术需要的犯规不需要被谴责,恶劣的反足球的犯规该被谴责。同样的,战术需要的夸张动作不需要被谴责,恶劣的反足球的假摔也该被谴责。只看犯规里恶劣的部分和夸张动作里确实被犯规的部分,这叫以偏概全。马特乌斯说的确实很对,他没必要靠这种小伎俩来赢球,如果他真的想取代梅罗,在这个时代的地位。